零容忍!济南法院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

新黄河 2024-03-06 14:30:33

妇女儿童权益关乎家庭文明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未来发展。

3月6日,在济南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李会德介绍,近年来,济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建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强化维权合力,健全维权网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坚持全面保护理念

依法审理涉妇女儿童家事案件

2023年全市法院新收婚姻家庭类案件10489件,结案10470件,同比上升19.52%和18.79%。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始终致力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注重专业审判团队建设,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判决,旗帜鲜明地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实施家庭暴力等损害妇女合法权益、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弘扬社会公德。同时,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护家暴受害人的人身安全。2023年共签发保护令24份,并协调公安、妇联、街道等力量保障保护令切实落实到位。

对于在家事案件中发现的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家庭教育问题,通过依法向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3个,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不同问题,组织开展随案家庭教育指导500余次,覆盖案件300余件,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8份。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对未成年人成长不利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共3件,切实筑牢未成年人防护盾牌。

坚持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

2020年至2023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495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5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坚决依法严惩。2023年全市法院依法签发从业禁止令共计15人次。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完善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

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其改过自新。2020年至2023年,全市法院针对69名罪错未成年人共开展判后跟踪帮教57次。通过邀请心理专家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打开其心结;通过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纠正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弥补其亲情的缺失;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确保法院审理的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卷宗材料“应封尽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无痕”回归社会;通过上门帮教、司法救助等措施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更好地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2023年5月,在历城区法院试点建立全市首家“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对于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及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处罚的未成年人,通过司法提前介入开展保护处分,进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坚持融入社会力量

构建妇女儿童多元保护机制

全市法院始终与公安、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社区等部门保持常态化联系,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纠纷化解,提升社会效果。

2023年,济南中院与共青团济南市委联合签署《关于构建济南市青少年权益维护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通过社工组织协助开展庭前社会调查服务、判后延伸帮教服务、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服务、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观护、探望监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形成社会力量参与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记者:陈彤彤 编辑:韩璐莹 校对: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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