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还是侵扰?家门口的摄像头争议

中科法律服务 2024-03-21 16:07:01

隐私权保卫战,邻里间的监控边界在哪里?

可能经常会有人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家的邻居在家门口安装了监控设备,虽然他可能只是为了加强防范,但监控画面不可避免地拍到了自己进出家门的场景。

那作为被拍摄对象,你会感到隐私受到侵犯吗?如果是的话,能否要求对方拆除摄像头呢?

一、典型案例

现实生活中,这种因监控引发的邻里纠纷屡见不鲜,甚至因此闹上法庭的也并不罕见。

以董先生的案件为例,他在自家门前安装了监控,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但是邻居贾某发现监控拍到了自家大门,所以觉得侵犯了隐私权,双方争执去到了法院。

经过法院审理,一审和二审均认为董某的行为并未侵犯邻居的隐私权,因为他的监控并未拍摄到邻居家的室内情况。然而,再审法院的判决却有所不同,认为董某的监控设备记录了邻居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

二、法律解读

那关于这种情况,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窥视、拍摄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包括私人生活安宁,私密空间、活动和信息。

那新的疑问来了,如何界定"隐私空间"以及何谓"不侵犯他人隐私"呢?

这里的关键在于住宅区公共与个人空间的明确划分。通常情况下,你家门口、入户楼道、楼梯/电梯无法被确切划分为"公共空间"还是"隐私空间",而是处于二者之间。

因为这些均属住户共摊部分,并不属于公共领域。并且,在此类空间中的活动与其日常起居、社交、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符合民法典中关于个人私密信息的定义。而过度关注自身安全而忽视他人合理的隐私权益是不可取的。

三、如何界定

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的时候,一般会审查摄像头拍摄到的范围。

如果监控只对准了公共区域,并未拍到他人的家门、窗户等私密场所,法院一般不认定构成隐私侵权。因为在公开场合活动本身就具有一定公开性,被录像也属于不可避免的结果。

但若摄像头拍摄范围包括了邻居的必经通道、家门等,有可能被视为侵犯隐私权。尽管安装者可能无恶意窥视的主观意图,但在客观上已经记录了他人的进出信息,对生活安宁造成了干扰。

更严重的情况是,如果监控对准了邻居的卧室窗户、阳台等极私密空间,法院基本会判定侵权成立。虽然监控设备可以保护财产安全,但绝不能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

四、如果真有相关需求怎么办?

1、沟通与协商:在安装摄像头之前,与邻居进行沟通,解释您安装监控的原因,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协商,您可以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合理布局安装:最关键的是摄像头的拍摄范围不要涵盖邻居的私密空间,比如卧室窗户、阳台等区域。可以将摄像头对准自家门前的公共走道,只拍摄公共区域的情况。同时也要注意不要过度拉近,避免不经意拍到邻居家门口。

3、隐私保护措施:考虑使用带有隐私保护功能的摄像头,例如,某些摄像头可以在不活动时关闭录像功能,或者使用遮挡技术,只在检测到运动时才记录。

如果你对此有相关的想法或疑问,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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