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发言越来越迷惑,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打工人的自由呢?

子夜侃世界 2023-12-20 19:24:15

董明珠的发言是越来越迷惑了,她提出的一个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她认为,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公司为其付出了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培养了其专业技能,如果员工拍拍屁股就走了,那么下一个单位应该要赔偿上一个单位的培训费。她的这一建议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有人支持她的观点,认为这样可以保护企业的人才投入和培养成果,也有人反对她的观点,认为这样会侵犯员工的劳动自由和选择权,甚至有人讽刺她的建议是“入职即卖身,离职得赎身”,是对打工人的不尊重和不理解。

事件回顾

董明珠的这一建议并非是她的一时之言,而是她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作为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两个建议之一。

另一个建议是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到一万元的。她的这两个建议都引起了媒体和网友的热议,有人赞扬她的建议是为民请命,有人批评她的建议是为己谋利。

董明珠的这一建议也与她所在的格力集团的一些人事变动有关。

今年5月,格力的一名网红员工孟羽童离职,引起了董明珠的不满。她认为孟羽童是借助格力的平台变成网红,而不是真正为格力做贡献。

她还表示,孟羽童在格力工作,接受了格力的培训,却没有履行服务期的约定,应该支付违约金。

她的这一言论也遭到了网友的质疑,有人认为孟羽童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才华成为网红,而不是靠格力,有人认为孟羽童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职业道路,而不是被格力束缚。

董明珠的这一建议也与她的个人经历有关。她曾经在采访中透露,她是从一个普通的流水线工人,一步步成为格力的董事长的。

她认为,员工应该从基层开始,到流水线上去打螺丝,了解产品的细节,才能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

她还建议,大学生毕业后也应该到流水线上去工作,而不是觉得自己有文凭就应该坐在办公室。她的这一观点也引发了争议,有人认为她的观点是鼓励大学生从基础做起,有人认为她的观点是浪费大学生的人才和潜力。

事件分析

董明珠的这一建议,涉及到了劳动法和社会现象两个方面的问题。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董明珠的建议是否合理合法呢?根据我搜索到的相关法律规定,我认为董明珠的建议有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她的建议没有明确区分培训费用和培训投入的概念。

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培训投入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培养劳动者的专业技能,而付出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等资源。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以培训投入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超过培训费用的违约金,更不能要求下一个单位赔偿上一个单位的培训费用。这样做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市场规律,会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成本。

第二,她的建议没有考虑到劳动者的劳动自由和选择权。

劳动者是独立的个体,是有自主选择权的人,他们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能力和市场需求,选择自己的职业道路和发展方向。

用人单位不能以培训费用为由,限制劳动者的跳槽行为,更不能以培训投入为由,剥夺劳动者的跳槽权利。这样做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劳动者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也不利于用人单位的人才激励和留存。

用人单位应该通过提高劳动者的待遇、福利和尊重,让劳动者自愿留在公司,而不是通过强制性的条款,让劳动者委屈求全,继续坚守岗位。

第三,她的建议没有顾及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如果按照她的建议,立法对员工跳槽行为收取培训费,那么就会造成一种不平等的局面,即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或裁员,而劳动者却不能随意辞职或跳槽。

这样就会导致用人单位的权力过大,而劳动者的权利过小,造成劳动关系的失衡和紧张。这样也会影响社会的人才流动和市场的竞争,降低社会的效率和创新。

用人单位应该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劳动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和谐共赢,而不是通过制定歧视性的法律,加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对立和矛盾。

董明珠的建议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呢?

第一,她的建议反映了中国的人才培养和流动的现状和困境。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但是高素质的人才却是稀缺的资源。用人单位为了培养和留住人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和时间,但是人才的流动却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人才的流动有利于人才的个人发展和社会的优化配置,但是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和风险。

用人单位和人才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平衡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利益,如何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如何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二,她的建议反映了中国的社会观念的落后和僵化。

中国的社会观念,还受到传统的思想和文化的影响,对于劳动者的地位和价值,还没有形成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尊重。

用人单位往往把劳动者看作是生产要素,而不是人,把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看作是企业的财产,而不是个人的财富,把劳动者的跳槽行为看作是背叛和损害,而不是选择和发展。

劳动者往往把自己看作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把自己的职业道路看作是被安排的,而不是自己规划的,把自己的跳槽行为看作是冒险的,而不是机会的。

社会观念的落后和僵化,导致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误解和隔阂,影响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沟通和协作。

子夜看法

综上所述,董明珠的建议,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社会的角度,都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不合时宜的。

她的建议,不仅不能解决用人单位和人才之间的利益冲突,反而会加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对立和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我认为,用人单位和人才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基于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互相成长的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而不是基于强制,威胁,剥夺,利用的不平等的主从关系。

我对董明珠的建议,表示坚决的反对和抵制,我认为这是对打工人的不尊重和不理解,是对劳动者的人格和权利的侵犯和践踏。

我希望,社会能够给予劳动者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给予劳动者更多的自由和选择,给予劳动者更多的机会和发展。

我想问你,你对董明珠的建议,有什么看法和感受呢?

2 阅读:966
评论列表
  • 2023-12-20 23:37

    这是她可早的言论,不知道为什么被拿出来说了,而且是铺天盖地的说

  • 2023-12-20 23:33

    资本家永远只看自己利益,即便是从打工人做到资本家,她的观点只会更多的从资本家角度发言,而忘记打工者的难处

  • 2023-12-22 07:52

    没有价值的培训,浪费员工时间的,不应该立法索赔吗

  • 2023-12-22 12:33

    如果董小姐能够支付留下员工父母对员工从小到大的培养费,也可以。

  • 2023-12-22 12:29

    为什么不反思一下为什么离职??????

  • 2023-12-21 07:50

    也许她觉得在格力上班的都在向她讨米吧…… 员工公司是双向选择的,员工创造了价值看不到,人往高处走本来是好事,不祝福还刁难……只能以后尽量不买格力了……

  • 2023-12-21 12:06

    留不住员工说明你没本事

  • 2023-12-22 10:57

    资本都是一个嘴脸 和外企格局根本没法比

  • 2023-12-21 18:37

    进去没走又没晋升的你可以赔钱吗?[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 2023-12-22 18:28

    董恶心会把格力带入深渊!

  • 2023-12-21 13:48

    那我挣得利润全部给我?

子夜侃世界

简介:每天讲述真实案例,为您解读生活中的人间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