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12万元现金“不翼而飞”,竟是同居恋人……

河南法制报 2024-05-17 12:30:29

身边的事儿

2023年7月,离异的乔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杨某,二人相谈甚欢、情投意合,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同居。

同年10月18日,准备做生意的乔女士,将从亲戚那里借来的12万元现金存放在卧室衣柜中。10月22日,杨某去衣柜取东西时发现了该现金。因与他人合伙做生意欠下了几十万元债务,看着眼前的现金,杨某起了歹心,将该现金藏匿于客厅沙发旁边。10月23日早上,杨某将该现金连同乔女士床头柜里的金手镯拿走放置于车辆后备厢。当天,杨某开车陪乔女士与朋友会面,期间趁乔女士与朋友聊天时,分3次将12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卡内,并使用该笔钱为乔女士购买了一个2万多元的品牌包。

10月26日,准备用钱的乔女士发现12万元现金不翼而飞。后公安机关介入,识破了杨某的罪行。

判决结果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案件具体情节,且案发后杨某退还乔女士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乔女士的谅解,最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法官提醒

未婚同居过程中,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取用他人财产,也会构成盗窃罪。恋爱是一场真心换真心的修行,切莫投机取巧,否则聪明反被聪明误,伤人又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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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南法制报 作者 郎松涛 贾海燕 张焕静 编辑: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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