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和骑电动助力滑板车逆行女子相撞致残,索赔36万,女子坚称自己按照导航走没有过错

法之泊海 2023-11-28 23:16:21

女子骑电动助力滑板车与骑手相撞,造成外卖小哥脾切除的严重后果,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女子负事故全部责任,骑手向女子索赔36万,但女子坚称自己系根据导航指示走,不存在过错!

四川成都,女子小丽是一位电动助力滑板车爱好者,骑电动助力滑板车既能避免交通拥堵,还能彰显潇洒率真的个性,再加上小丽平时上班的地方离住处不太远,所以小丽基本上都会骑着自己的电动助力滑板车穿梭在成都这座美丽的城市之间。

可是就在去年7月4日晚十点左右,因为天色昏暗,且刚下过一场雨,路面也相对潮湿的原因,小丽在骑着自己心爱的滑板车前往高新区某地办事时,仍像往常一样根据手机导航行驶在路上。

当小丽进入天和西二街附近地下穿街隧道时,就在隧道口,一辆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朝她疾驰而来,眼见着就要撞上,小丽的助力滑板车便捷方便基本停了下来,但是外卖小哥因为速度较快,为了避免直接撞上小丽,猛然打电动车方向盘,不过人车还是摔到了地上并且和小丽发生了碰撞。

一时间,双方都受伤倒在地上,尤其是外卖小哥小勇更是紧紧捂着腹部,疼痛让他几乎说不出话来。

交警随后赶到事发地点,经过现场勘测和询问,交警认定本次事故系小丽驾驶无号牌电动滑板车逆向行驶,而骑手小勇驾驶无号牌电动车系顺向行驶,并且骑手系为避让小丽时摔倒受伤,人车滑出后与小丽相撞,故应由小丽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骑手小勇因为此次事故,导致全身多处受伤,其中因为外伤致创伤性脾破裂,后经手术切除,损伤等级为八级,另外还有左侧肋骨骨折损伤等级为十级。

后小勇将自己所在的物流公司、保险公司和小丽一起告到法院,请求判决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小勇还提出,从其受伤至今,只有保险公司赔付了其6万多元的保险赔付金,物流公司和小丽均没有与其协商赔偿事宜。

而小丽也觉得自己务必冤枉,坚称自己系根据导航指示驾驶电动助力滑板车,其不存在过错,并且向成都市交管局提起行政复议,而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对本案复议后认为,原侦办单位认定小勇先滑倒人车滑出后与小丽相撞,小勇人车滑出受伤和小丽“未实行右侧通行”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以原原办单位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责令原办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一时间外卖骑手和女子骑电动助力滑板车之间责任如何承担似乎陷入了僵局之中,对此,如何从法律上进行分析认定呢?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法院判决责任承担的唯一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予以澄清,虽然还要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并在认定书中予以载明,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已明确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自己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也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作用,是一个专业的技术性的分析结果。认定书具有证据效力,但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

其次,小勇所在的物流公司应对小勇受伤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小勇作为物流公司一员,其系在工作途中受伤,依法应认定为工伤。同时鉴于小勇作为一名骑手,其合同并非直接与外卖平台签订,故其应向相应的物流公司等第三方主张权利。

在事故认定书被上级机关撤销暂未作出责任认定的前提下,应由保险公司和物流公司先行承担责任,待到责任事故确定以后,再行追偿。

最后,小丽主张自己系根据导航指示行驶故无责的说法缺少法律和事实依据。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导航经常会在一些小路上出现偏差,故一般人在导航出现明显不合常理的指示时应当尽到必要的辨识责任,本案小丽在导航指引下逆向进入隧道,即使小勇受伤和其逆行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不用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根据双方的车速和道路指示情况,小丽或也应承担主要的责任。

本案目前仍在审理中,最终的判决如何尚不得而知。

对此,您怎么看呢?

1 阅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