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引发热议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有了最新进展,12月25日上午,此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判决下来后,男方母亲甄女士向记者透露:我儿子不接受判决,当庭就提出了上诉。”
事情回顾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的一对男女通过相亲认识,两人看对了眼火速坠入了爱河。确定恋爱关系仅一个月,两人便开始谈婚论嫁,随即在双方亲友的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
订婚当天,男方送给女方一枚7.2克拉的大钻戒,并且答应给女方20万彩礼。
男方先是在订婚宴上给了女方10万元彩礼,然后签下协议书,承诺举办婚礼后再支付女方另外10万彩礼。此外,女方还要求房产证上要写上女方的名字,男方也同意在结婚一年之后,把房产证上添上女方的名字。随着双方将彩礼的事情谈拢,订婚宴的氛围逐渐进入正轨,这对“准新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双方亲友也送上了祝福,为两人感到开心。
2023年5月2日,也就是订婚宴的第二天,两人在房间独处“深华了感情”,事后,女方及其母亲要求男方立马把剩下10万彩礼补齐,并且马上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面对女方的要求,男方有些错愕和不解,毕竟在订婚宴上双方已经说好婚后再补齐另外10万元彩礼,婚后一年再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双方意见不合产生了分歧,发生了不愉快。
本以为只是情侣间正常的摩擦,双方好好交流,互相包容理解,或者说各自退一步就能海阔天空。
谁也没想到,事情的走向竟然越走越偏,2023年5月4号,女方到公安局报案,称男方“强奸”自己。
2023年5月5日,甄女士的儿子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立案调查,后来转为刑事拘留。据悉,此案6月26日被起诉到阳高县法院,8月24日开庭。
订婚后发生关系,到底算不算强奸?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引发了巨大的轰动和热议,很多人都表示,如果这样都算强奸的话,那谁还敢订婚结婚。
那么,订婚后发生关系,事后女方反悔,到底算不算强奸呢?
有律师表示,虽说双方已经订婚,但是只要存在“违背女方意愿”的情况,就有可能涉嫌强奸。
更重要的一点,女方向警方和法庭提供了男方的录音,录音中能清楚地听到,男方承认了发生关系,并且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女方说自己是被强迫的,并拿出证据,男方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是“强奸”,更何况女方是“有备而来”,情况对男方很不利。
判决结果引争议,评论区炸锅2023年12月25日上午,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情宣判后,被告人席谋谋不服判决结果当庭提出了上诉,而判决结果也引发了热议。
网友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少网友认为这样的结果对男方不公平, 纷纷质疑女方“骗婚”、“敲诈勒索”,也有网友调侃道要都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结婚?
目前此事的最新进展就是以男方的上诉告终,至于二审会不会改判,只能拭目以待了。